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

发布时间:2016-01-08 浏览:
根据《》,自2014年起,我省围绕发展重点在每个领域内认定一批龙头企业,实施动态滚动支持,对省内规模较大、带动作用较强且增长较快的骨干企业给予适当奖励;总部整体迁入或在湘设立区域总部、研发中心等独立法人机构的,在其首次缴纳税收后,给予一次性奖励。对移动互联网领域湘籍领军人物回湘设立地区总部、成绩突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
《意见》指出,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、生活交通服务便利的城市区域,以“区中园”、“园中园”形式建设移动互联网产业创业孵化园,支持高端人才、回湘人士、大学生和小微企业的创新和创业;创新团队在园内设立的移动互联网独立法人企业,其创业项目通过评估的,对其贷款给予适当贴息,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创业启动资金。

《意见》还鼓励加强人才引进:移动互联网企业所在园区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进、培训、认证等“一门式”服务;对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(含核心技术人员),对其户籍、居住证办理、医疗保障、子女教育、家属就业、人才公寓入住或购房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;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团队,对来我省创新创业并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“千人计划”的给予一次性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补贴。本报5月26日讯(记者 冒蕞 贺佳)今天,在省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授牌暨第一批专项资金政策兑现仪式上,湖南58同城金融有限公司等7家移动互联网企业共获得省政府专项扶持资金2200万元,湖南肆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获得长沙市政府、长沙高新区给予的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。这也是我省《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》出台以后首批获专项资金支持的移动互联网企业。

为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,我省今年2月份制定出台了《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为广大在湘发展的移动互联网企业释放出多项政策利好。

    根据《意见》,自2014年起,我省围绕发展重点在每个领域内认定一批龙头企业,实施动态滚动支持,对省内规模较大、带动作用较强且增长较快的骨干企业给予适当奖励;总部整体迁入或在湘设立区域总部、研发中心等独立法人机构的,在其首次缴纳税收后,给予一次性奖励。对移动互联网领域湘籍领军人物回湘设立地区总部、成绩突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
《意见》指出,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、生活交通服务便利的城市区域,以“区中园”、“园中园”形式建设移动互联网产业创业孵化园,支持高端人才、回湘人士、大学生和小微企业的创新和创业;创新团队在园内设立的移动互联网独立法人企业,其创业项目通过评估的,对其贷款给予适当贴息,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创业启动资金。

《意见》还鼓励加强人才引进:移动互联网企业所在园区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进、培训、认证等“一门式”服务;对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(含核心技术人员),对其户籍、居住证办理、医疗保障、子女教育、家属就业、人才公寓入住或购房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;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团队,对来我省创新创业并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“千人计划”的给予一次性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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